声明人:学生姜惠南
我曾经也学过一段时间大法,但后来由于学习比较忙,间断了,但我在内心深处一直对大法有着崇敬之情,我对我曾经在学校被逼签字的行为深感内疚,特此声明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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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3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3/277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