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姜延美
我现认识到:法轮大法好!我以前代替家属写的“决裂”的“保证”无效,特此声明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3/277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