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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胡龙明、辛淑改

    99年,我县大法学员一行九人一同进京上访,被警方抓回,经拳打脚踢、电棍电等折磨迫害后,于11月1日被关监狱一年多。后于2001年2月20日转入“洗脑班”洗脑。辛淑改她们七人在5月3日因撕毁骂大法的标语被警察毒打、踩背、拧胳膊、抽耳光。7月份在警察的威逼、面壁、不让睡觉、轮番给念邪悟资料的情况下,由于长期关押学不到法,在执著心的带动下也随之邪悟,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写了“保证书”。事后他们把我也骗进“洗脑班”。我也被迫邪悟。还做了不该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当我们出了“洗脑班”后。发现自己悟的全错了。我们认为在哪里跌倒,就应在哪里爬起来。于是我们给“洗脑班”写了我们不该接受洗脑,不该受迫害的声明。他们对此不罢休,又于2001年11月4日农业局、公安局和派出所联合出动20多名警察拽着我的四肢推上车,衣服撕扯,再次把我绑架到“洗脑班”。因当时不配合他们的洗脑,被拳打脚踢、绝食等等,我因心跳、心堵、心慌、气短症状,经医院查,心脏病触发,第20天他们怕我死在“洗脑班”才将我放回。我们现在在明慧网声明:以前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废。我们要一修到底,绝不辜负师尊的慈悲。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2年3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3/27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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