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恒
本人于99年7月20日以后写过的所有“保证”及有关谤法的文字全部作废。并决定从现在开始做一名坚定大法的修炼者。感谢师父给予弟子的一切。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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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3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3/277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