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玉锁、王九成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做了一个修炼人不应该做的事,现特此声明,在派出所、看守所,劳教所所说所写不符合大法标准的全部作废!紧跟师父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以前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定修炼。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3/277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