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史庆玲
2000年2月5日我在母亲单位和警察的高压逼迫下,给我母亲写了“保证”,现声明全部作废。我深信大法,大法对我是有益的,我需要“真、善、忍”。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3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3/277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