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京
由于学法不深,派出所叫我按手印,我按了,家人们写的“保证书”我也签了字,现声明一律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3/277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