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姜云云、姜秀云、斐治峦、郝福海、刘文平、朱景如、张金华
以前对大法所做过的错事,不符合修炼人标准要求的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加倍弥补,跟上师父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7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3/277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