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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汪永华 由于我学法不深,做了一些不该修炼人做的事,没有按师父的法去要求自己。签了不该签的字。现严正声明,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在今后的修炼中,“以法为师”,守住心性,“助师世间行”。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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