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吴云飞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所以在拘留所里在邪恶面前签了“保证”,现在痛悔莫及,所以我严正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保证”、签字等全部作废。今后认真学法,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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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3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4/278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