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颂
我被强迫下所做的、说的、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严正声明作废。今后我一定按照法的要求做,“坚修大法心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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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3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4/278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