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振国
去年被非法拘押期间,在邪恶的威逼下,写了“保证”,讲了作为大法弟子不该讲的话,特声明作废。揭露邪恶,坚定修炼。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4/278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