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绣香
7.20后我向街道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4/278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