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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兴元 我因以前学法很少,对法不理解,学法不深,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声明我在镇派出所写的、说的话一律作废!通过多学法,同修慈悲指出,我提高了对法的认识,我决心做师父合格的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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