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静竹
春节前后,家委会、派出所及单位来我家,由于学法不够,做了一名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现在声明,所写、所说一切作废。今后“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5/278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