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梁启富
我以前在劳教所所写的“保证”全部声明作废。学法修心,助师正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3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5/278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