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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志群

    我于1997年12月26日有缘得大法,于2000年6月28日到北京上访,坐火车到广元就被恶警抓到拘留所,还被搜走了随身现金一千多元和身份证,至今没有还我。6月29日公安局和五通公安局的邪恶公安人员,到拘留所来把我们接回公安局,当晚派出所的邪恶所长许淑刚就把我们六个功友送到五镇派出所关了一个晚上,在当晚,邪恶许淑刚派出邪恶的公安人员开起警车,把只要是炼法轮功的家都抄了。6月30日,派出所邪恶、所长许淑刚找到镇派出所来审问我们,把我们六个功友都体罚“架飞机”,还打我们的耳光,还用脚踢我们,还把我的脚腓骨踢了一条裂口至今走路是跛的,还痛。6月30日,就把我们送到拘留所拘留了16天,我们在拘留所炼功,后被邪恶发现了,有两个功友被邪恶的拘留所所长用脚镣手铐把他们铐了几天几夜,还用胶棒打,有个功友被打得一身的肉都是黑色的,就和真相录像看到的是一样的。在拘留所拘留了16天,叫我写“保证”就放我们回家,我们不写,它们就代叫强迫我们签字,还叫说师父的坏话。从拘留所回家派出所邪恶还叫我交了二千元的保证金。

    严正声明:现将我在拘留所所说、所签的名一律作废。由于我没有把师父的大法学好,给大法带来不好的影响,为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全盘否认旧势力的安排。我今后要学好大法,“以法为师”,坚定自己的正信正念,一定要做到坚修大法,跟随师父,跟上正法步伐,“助师世间行”,完成大法弟子的历史使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6/27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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