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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黄成英

    我于98年8月幸得大法,于2000年6月26日去北京上访,29日被抓回关在看守所,在这期间由于我坚持炼法轮功,不配合邪恶,因而被带手铐6次,晒太阳5个小时,被打多次,被冷水冲过2次,每次4桶水。过后因接受邪悟,写了所谓的“保证”,于8月25日放回家。于2000年11月14日,因发真相资料被人出卖又被关进看守所一个月,于12月14日放回家,回家后我女儿受骗打电话给我,我就在2001年4月份写了“悔过书”。4月写了过后回家(我母亲家)一下知道自己错了,就把大法书请回家中抓紧学法炼功。2001年7月我把大法放在家里,同时把师父的经文《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写在墙上。又在阳台上炼功,这时我女儿回来甩我的大法书,不准我炼功,加上我儿子他们俩姐弟把我掐在床上要把我掐死,当时出不了气,说要把我掐死。这样他们通知公安来把我关进看守所100天,看守所放我出来后,由于坚持学法炼功,儿子打过我多次,把我反锁在家里不准我出来与别人接近,不准我学法炼功。但我必须坚持修炼,一修到底,坚决按师父讲的要求去学法、正法、讲真相,洗刷污点。我必须声明的是在看守所期间,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受到魔的干扰,被魔钻了空子,配合了邪恶,当时写了所谓的“保证”、“悔过书”,这是自己的污点,必须加倍洗刷,现特此声明所写的一切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6/27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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