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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淑芹

    我是一名人民教师,法轮大法修炼者,99年7月20日后,由于怕心,顺从了公安人员的指使,写了“保证书”并上了电视。通过以后的学法炼功,我醒悟了,认识到了那是旧势力的安排,是破坏大法,是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情,我决心撤回以前写过的“保证书”和签名之类的东西,让那些所说过的话,所写过的字一律作废。坚定我修炼的信心,向世人讲清真相,让那些有缘之人早日走到大法中来。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元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6/27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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