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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崔小五 我是97年初得法的,99年7月20日以后,在乡干部和村长的强迫下,写了“保证书”,后来通过这两年多来学法,看同修的材料,深感自己犯下了不可原谅的错误,特此声明,在强迫下写的“保证书”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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