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康
我去年九月散发大法真相资料时被强行抓走。因学法不够精进,在公安机关的高压威逼下,写下“保证”等字句。现严正声明,绝非本人意愿,签下的一切作废。讲清真象,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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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6/279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