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曲永春
我自学法以来,回首自己无论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诸多。特此声明作废。今后,在修炼进程中加倍弥补过错。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3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6/279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