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长青
在各种压力下,我上交了家人写的“材料”,给大法带来了负面影响,深感内疚,现特声明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6/279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