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文飞、刘书华
我们对2001年3、4月份期间写了“保证书”一事深感内疚。现特此声明:过去所写的“保证书”作废。讲清真象,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6/279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