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玉娟
以前所说所做、所写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坚修大法心不动”。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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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4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6/279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