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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肖淑香

    今生有幸得大法,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使我懂得了人生真正的意义。法轮大法是最高、最好、最正的大法。公民有信仰自由,上访是公民的权利,有互相之间交谈的自由。所以,声明以前写的“三不”作废。我将加倍努力挽回损失,在今后的讲清真相中做得更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3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7/28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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