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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曾永生 我认为法轮大法是正法。公民有信仰的自由,上访是公民的权利,公民之间有互访和思想交流的权利。因此,我严正声明:以前在高压下违心所写的“四不”保证,宣布作废!我将加倍努力挽回损失,不负师父慈悲苦度,做一个真正的正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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