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树范
我是97年得大法的,99年7月20日以后,在压力下说了妥协的话,按了手印,还签了字。今声明作废。今后“坚修大法心不动”,认真加入正法洪流,“助师世间行”。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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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3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7/280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