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邸淑春
在邪恶势力迫害下,我所写的“保证”等全部声明作废。并坚修大法到圆满。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7/280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