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董翠英、张淑芬、代爱媛、徐秀玲、张秀娟、代晓林、柳才、耿军
我自从99年7.20以后所写的“保证书、悔过书”一律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定实修。
本声明包含人数:8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7/280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