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秀云 我是98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在大法受到迫害时出来证实大法,2001年被非法关押期间,由于承受不住迫害,写了“几书”。如今我已经明白自己所犯下的错误,在此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心性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继续修炼法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3月24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