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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丽梅 2001年10月1日我在家听师父的讲法录音带被镇派出所的民警抓到派出所。他们让我说“不学大法”,当时我迫于压力答应了他们,从而犯下大错,并在“保证书”上按了手印。现特此声明本人签字无效。多学法,坚定维护大法。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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