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霞
1999年7月20日以后,我与同修走出去洪法,被抓后违心的写了“保证书” 。现认识到自己在修炼的路上铸成了致命大错,现声明以前签过的“保证书”一律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定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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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8/280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