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潘建文
我由于受迫害,为了与家人团聚,违心地在政府的材料上签了名字,绝不是本人所愿,至今痛悔万分,特此声明作废。珍惜修炼机缘,加倍弥补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8/280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