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德梅、梁瑞芳
在压力下向单位、派出所做出的“保证”声明作废。在“洗脑班”强迫写的“四不保证”声明作废。今后一定加倍弥补,跟上师父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2年3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8/280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