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艳琴
我在劳教所所写的和所说的一切全部作废。从现在开始,我要重新修炼法轮大法,并坚修到底。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8/280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