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春香、宋宝海、宋大波、宋艳丽
在“洗脑班”上所写、所做的一言一行给大法和师父造成的损失一律作废。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2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8/280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