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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立群

    1999年9月份,审问我的公安在记录中擅自加了一条‘保证不练功’的话,当时我没有主动抵制他,在讯问记录中签了字。事后一段时间才悟到做的不对,非常痛悔。在此,我严正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在今后的修炼中我要加倍努力,完全同化真善忍大法,做一个合格的大法粒子,做好自己此时应该做的一切。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9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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