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淑兰、刘松珍、王凤兰
在邪恶的迫害下,在压力下,所说所写不符合大法的“书面文字”等一切全部作废。讲清真象,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9/281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