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钱智伶
我签的“责任状”、写的“保证书、思想认识、思想汇报”全部无效。坚定修炼,维护大法,珍惜修炼机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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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4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9/281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