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淑兰
99年7月以后,被迫写了保证书,交了法轮大法的书,想起来非常内疚,觉得对不起师尊,现严正声明:以前所有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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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95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