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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汝芬 我今年64岁,98年得法,一直修炼。在邪恶铺天盖地向大法和弟子进行迫害时,一直也没有动摇我学大法的信念,邪恶无理的关押、非法罚款2000元,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孩子因为怕,被逼迫写了“保证书”,现在我严正声明:孩子不能代表我,我要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做个合格的大法弟子,特宣布“保证书”一律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0/282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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