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季振国
我于1999年7月20日以后在高压迫害下,所说所写或他人代笔所写“不炼功保证书”或“悔过书”之类的东西,现声明全部作废。继续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95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