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金先 今年8月份我女儿因讲真相无辜被公安抓走。然后,公安、县、单位又逼迫我写“保证书”,我不写邪恶分子写好后硬逼我抄写它(邪恶)所写的。在邪恶的迫害下,我写了不该写的话,事后我的心都碎了一样的痛,悔恨交加。为此,特严正声明被逼所写的一切作废。讲清真象、揭露邪恶,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1/2824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