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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菊选

    至1999年10月8日进京上访护法回家后,在公安局、派出所、单位、家人及亲属、同事等对我施加高压和采用各种手段威逼下,用写好的模式强迫我写下了“不炼功”的保证及各种签字。由于自己有对亲情的执著,不能用正念对待这一切,不能在法上认识法,被邪恶钻了空子,做了一个修炼者不应该做的事,给大法在社会上和世人心目中的声誉带来了负面影响。我一定要消除这些负面影响,特此严正声明我所写所签对大法有损的一切负面文字作废。我走错了路,师父慈悲于我,给予我重新成为正法弟子的机会,我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进程,做一个真正的正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3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2/283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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