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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志宽

    我1995年5月得法,1999年9月12日被监禁,在洗脑班受尽非人折磨。因拒绝说不再炼法轮功,被警察及同监犯人轮流抽打。致使我耳膜穿孔,两眼底出血,腰椎、膝盖骨膜严重受伤。脑部被用胶棒击打受伤,现有短时失忆的症状。在我忍受不了的情况下,又面临着伤残及生命的危险,违心地签下了“不炼功”的保证书。现郑重声明当时的签名作废。揭露邪恶,正念除恶,紧跟师父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2/283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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