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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黄秀英 我于2000年3月1日在天安门前护法,被邪恶非法拘留了31天,出拘留所时,按了手印签了字。回来被邪恶强行关在洗脑班56天,有公安来问话作为他们所谓的材料,我签了字按了手印。但是我没有给邪恶供给他们所需要的任何资料。 2000年11月26日晚5点半高峰一帮公安人员12个人,把我家抄了,把我学大法书和资料全收走了,当时要我签字,我坚决不签字,逼迫我儿子签的字。同时逼迫我把我拉上车送拘留所29天,出拘留所也签了字按了手印。 以上完全是被邪恶迫害的,我本人根本是不承认的应该全盘否定,不过邪恶对我越狠,我对大法就更加坚定。 记住师父的教导每天要坚持学法,坚持发正念扫除一切邪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2/283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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