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泽云
我张泽云在收留所凡是写了保证书、签字、手印、录像等等一切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3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2/283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