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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倪少明 我于1999年9月因修炼法轮大法,被警察捉去关押在监狱,在此期间,由于警察的威逼和强迫,自己也未能守住心性,被迫写下了“不修炼”的保证,在警察写好了的笔录中签了名。这一切都是逼迫和不情愿的,声明全部作废。我以后还将继续修炼法轮大法,一修到底,永不动摇。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2/283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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