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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高德玉 凡是我在拘留所、监狱的照相、手印、签字和写的关于“自焚的认识”等一切作废。讲清真象,正念除恶,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3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3/283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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